《懷孕前保險》有關懷孕時的保險問題
我想請問一下,我在大約12週時,加入某間保險公司,在加入前,我再三跟業務員確定,"如因胎位不正,非不得以的情況下須剖腹生產,是否有理賠住院的費用",業務員再三跟我強調,六個月以內都可!我問的很清楚,因為有位朋友也在保險業工作,他說大都在懷孕間才加入保險是不給予理賠!而在業務員保證下,要我附上媽媽手冊及產檢週數,我在12月25日加入,1月8日生效!但我卻在2月14日收到一封批註書,說”本次妊娠”疾病及其合併症接受醫療,不在安住醫療定期健康保險附約之保障範圍內!這是代表什麼?我被騙了嗎?白白繳了三個月的保費嗎?我該怎麼申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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